更新时间:2018-08-29 13:33作者:王华老师
养老金计算办法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过渡性养老金=本人视同缴费帐户/120,只有1994年1月以前参加工作且具有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的人,或转业军人,或机关到企事业工作的人员才有此部分。
视同缴费帐户=1993年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8%*12*1993年底以前视同缴费年限(1993年前的连续工龄)*(1+10%)12.5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大约为:社会平均预期寿命—退休年龄)*12月,目前60岁退休的为139个月,55岁退休的为170个月。
3、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月数)。
视同缴费指数=1993年所在地(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993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实际月缴费工资指数=本人月缴费工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详解(简明版)
有些人问,我退休之后到底能拿多少钱?我每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数量对以后的退休金到底有多大关联度?这个问题还真是复杂,难以一句话说清。前两天,给各位进行了详细解释,今天再对这个解释进行一下简化,以便大家看得更加明白。
一、基本养老金的政策性规定
(一)1998年1月1日实行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按照以下规定的月标准计发: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说明,如果你是1997年12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的,计算方法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