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7 09:13作者:李一老师
第一类:
1、缴费年限不满15年,增加120元
2、缴费年限满15年不满16年,增加123.5
3、缴费年限满16年及以上的,缴费年限每多一年,增加3.5元
例:缴费年满17年127,缴费年满18年的130.5,以此类推。
第二类: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男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女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增加40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男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女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增加60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男年满80周岁、女年满75周岁以上的,增加80元。
第三类:
缴费满15年及以上的人员前两类累计计算增加后,养老金仍低于2295元的,按照以下方式再增加养老金。
缴费年限满15年不满16年的在前两类增加的基础上再增加2.5元,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再增加2.5元,缴费年满16年的再增加5元,以此类推。
第三类再增加后最终养老金超过2295元的,只增加到2295元,超出类不再增加。
例:以某企业退休女职工,年龄54岁,缴费年限共计30年,当前退休金2090为例。
第一类增加养老金172.5元,第二类不增加,前两类增加后共计2262.5元,不足2295元的情况继续再增加第三类,第三类本应增加37.5元,但合计为2300元超出2295元,因此第三类只能增加到22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