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4 05:16作者:王华老师
抚州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6年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交审查的预算报告写明,自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并向退休较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这意味着在2005年到2015年连续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础上,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实现“十二连涨”。
根据预算报告,这一调整是基于统筹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和物价涨幅等因素。2016年我国将努力建立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促进在职和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协调增长;还将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坚持精算平衡,建立更加透明易懂的收付制度,进一步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约束机制。
预算报告提出,2016年,我国还将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研究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
抚州市养老金上调的钱从哪来?
抚州市6.5%幅度是否合理?
此前11年,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是以每年至少10%的增幅上调。这次涨幅定为6.5%,是否合理?
全国人大代表、湘西老爹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田儒斌说,“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上调6.5%,与国家经济发展速度和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是基本同步的。”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认为,养老金此前连续多年上调10%,一是因为养老金起点较低,二是因为我国经济快速增长。
两个倒挂怎么办?
养老金连续上调,一些地方和行业出现了两个“倒挂”的现象:一是“赶上点”的退休人员养老金比多缴、长缴的退休人员养老金高;二是退休人员养老金比在职人员还要高。
“在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同时,也要体现二次分配的公平性,也就是缴费和待遇相联系但不成正比,养老金应适当向低收入群体、弱势群体等人群倾斜。”褚福灵说,“否则由于基数不同,都是同样的增幅,会造成养老金绝对差距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