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4 22:46作者:王华老师
据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调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今年浙江省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同步调整。
调整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而进行。
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60元,体现社会公平。
挂钩调整
1.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
2.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7%、1%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同类人员2015年度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具体标准由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适当倾斜
2015年底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浙江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了!增加部分将于下月发放!
新标准自今年1月起执行,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10月份发放到位。
调整方法
根据浙江省人社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今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首次同步调整待遇,将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60元,体现社会公平。
挂钩调整
挂钩调整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