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5 14:44作者:王华老师
2015年福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增至2194.39元/月
29日,记者从福州市社保中心获悉,根据福建省《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和《关于增发企业退休人员中部分群体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福州市社保中心已经提前完成本次对养老金待遇的调整。目前,福州市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已由调整前的1992.23元增至2194.39元。
据了解,本次养老金待遇调整的对象为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起始时间为2015年1月1日。月增加标准由四个部分构成:一是定额均等每人月增62元;二是与我省物价指数上涨挂钩,福州市增加标准为每人每月35元;三是与个人养老金挂钩,按本人月发养老金标准的3%调整增加;四是与个人缴费年限适当挂钩,月增加标准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5元。
同时,当年满70周岁(含当年办理退休手续的70岁以上人员),在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度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023元的,补齐至2023元后再参加2015年的调整。
据福州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符合本次养老金待遇调整的对象共计265351人(不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其中普调人员月人均增加201.13元,符合特调对象月人均增加253.9元,平均增加金额202.15元。目前,福州市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已由调整前的1992.23元增至2194.39元。
此次福州市的养老金调待工作于29日结束,其中1-4月份补增发的养老金已于4月28日下午存入个人养老金存折(卡),县(市)区部分的1-4月补增发养老金于29日上午存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