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5 14:42作者:才子老师
景德镇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5月12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1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意味着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又要上涨了。何时发放呢?昨日,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我市将在6月15日前补发1-6月份新增的养老金。
此次调整对象为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养老金如何调整的呢?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2015年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养老金调整有四个部分,市民可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对照。
也就是,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挂钩调整: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从养老保险实际情况出发,坚持适当向低收入人员倾斜,适当缩小养老金水平高低差距的矛盾。挂钩调整根据本人定额调整后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同分成八档,1500元以下的(不含1500元),每人每月增加105元;1500元至2000元(不含2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85元;2000元至2500元(不含25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2500元至3000元(不含3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3000元至3500元(不含35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3500元至4000元(不含4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4000元至4500元(不含45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4500元以上(含45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是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鼓励缴费,体现多缴多得。
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与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对高龄人员倾斜调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月分别增加60元、70元,体现对退休早、养老金水平偏低的各类群体的统筹照顾。
最后就是按年龄缴费参保的人员全额参加高龄倾斜调整,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发〔2010〕29号、赣府厅发〔2011〕37号、38号文件有关规定,选择一次性缴费32500元至10000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人员,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为进一步完善按年龄一次性缴费人员调待政策,更好地保障其基本生活,年满70周岁的人员全额参加高龄倾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