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11:09作者:三水老师
昨晚,市财政局社保专场广场咨询活动走进天宁区郑陆镇,着重向市民介绍财政在市区居民基础养老金、困难人群生活保障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和落实情况。
今年1月起,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90元提高至210元。基础养老金调整后,原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由每人每月330元提高至350元。本次调整,财政新增投入资金约6700万元,惠及市区参保者28万人。至此,我市市区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连续7年上调基础养老金。
关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问题,工作人员表示,市财政三措并举“织密”“织牢”困难人群生活保障的“大网”。
一是提高生活补助标准,7月1日起,我市全面提高各类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标准。溧阳市、金坛区城乡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月590元提高到670元;武进区城乡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月620元提高到730元;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城乡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月670元提高至730元。同时,孤儿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650元提高至1790元(分散供养由1320元提高至1430元),城市“三无”人员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320元提高至1430元。
二是落实物价联动机制。认真落实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当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达到或超过3%时,及时发放困难人群物价补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三是提升医疗救助水平。各类困难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结付后剩余部分可继续享受医疗救助,救助比例为80%。同时,今年起医疗救助由原来的21家指定机构扩展到所有医保认定的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