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1 09:14作者:王新老师
安徽省公布《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意见》、《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意见》。我省决定从10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此次文件还明确,今后基本工资标准原则上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近期每两年调整一次。如遇发生金融危机、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基本工资标准延后调整。
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员津贴补贴减少
基本工资调整同时,公务员部分规范津贴补贴将纳入基本工资,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减少。具体办法是,以国家统一规定的减少额度为基数,按现行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在规范津贴补贴中所占比重,确定各自的减少额度,并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后剩余的额度执行。记者在各职务层次减少额度附表看到,公务员减少额度中,省部级正职650元、厅局级正职530元、县处级正职430元、乡科级正职330元、科员250元、办事员220元;机关工人减少额度则是,高级技师360元、高级工280元,初级工和普通工210元。
在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同时,适当调整机关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减少,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后剩余的额度执行。
试用期工资标准提高
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标准。提高后的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1190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22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34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39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435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58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720元。在提高上述人员试用期工资标准的同时,规范津贴补贴相应减少,具体按其执行规范津贴补贴对应的职务层次减少额度予以扣减。
适当提高机关新参加工作工人的学徒期、熟练期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标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