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8 10:44作者:三水老师
我们所缴的社保进入了统筹帐户和个人帐户这两个账户,如果在办理退休前去世了,继承人是可以继承个人账户中的钱。
如果是移民等特殊情况,你只可以把养老保险的个人帐户里的钱取出来,一旦取出来了,这份养老保险也就终止了,无法恢复。
4.黑龙江省养老金领取需要哪些条件
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才能每月领取: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注意两者不是或者的关系。另外,如果你累计缴费不满15年,那么在退休时可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中的累计部分的资金。
按照相关规定,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5.黑龙江省流动就业养老金从哪儿领?
如果小王在北京工作了10年,然后又在长沙工作了5年,他的养老金在哪里领取呢?
根据规定,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就业,应当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应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根据参保人在各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来确定养老金待遇领取地。如果参保地和户籍地一致,退休时养老金在户籍地领取。
如果不一致,按照参保缴费满十年的参保地来确定。如果参保人有多个参保缴费满十年的参保地,按最后一个来确定待遇领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