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9 16:11作者:王新老师
2018年农村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一、农村养老保险补缴情况说明
1、就补缴的情况来说,可以分为两种:参加养老保险的小伙伴在缴费期间可以补缴之前没有缴费年度的养老保险;参加养老保险的小伙伴达到退休年龄后,缴费未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所不足的养老保险费用。
2、不管进行那种情况的补缴,在补缴费用时,都是以年为单位补缴的,缴费标准按照办理补缴手续时所在地区当年的缴费标准最低档次补缴,需要注意一点的是补缴是不能享受政府补贴的。
3、符合标准要求的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小伙伴,可以携带相关的材料到你参保地所在的乡镇(街道)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可以办理相关的补缴手续。
二、农村养老保险补缴条件
1、在参保的时候,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可以在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年满60周岁或55周岁,等到年满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而在延长至后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2、在参保的时候,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可以在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而再延长之后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三、农村养老保险补缴标准
1、在参保的时候,补缴参保前没交费年限的,所缴纳养老保险基数统一按照办理参保缴费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指数统一按照0.6计算;参保后补缴参保前没交费年限的,缴费基数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缴费指数据实计算,缴费比例按照20%计算。
2、在参保时处于12月31日之前的,补缴以前的缴费年限时的缴费基数可以按照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算;参保人员补缴后,应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照当地确定的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
3、对于你的个人账户来收,参保人员补缴期间的个人账户应该按照缴费基数总额的8%一次性记录。
最近几年,国家也是也来越重视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不但将城乡养老并轨提上了日程,而且鼓励并且支持农村居民在没有参加城镇社报道情况下回到户籍地参加新农合保险。因为新农合诞生时间不长,所以许多参加新农合的都面临着缴费年限不够,于是也就有了一次性补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