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8 10:23作者:才子老师
2018年烟台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手续说明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在山东省内转移,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干部身份持干部行政介绍信复印件或人才交流中心介绍信复印件,填写《烟台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单》;
4、职工跨省转移的,还需提供转入社会保险机构的名称、该社会保险机构的开户行名称以及银行帐号。
1、参保人员离开原就业地时,应到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员到新就业地就业并参保缴费后,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新就业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请,并出示原就业参保地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3、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与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进行业务交接,相关手续办好后,由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整个转移接续手续完成。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府后路2号
电话:0535-6246942
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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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35-6012333
烟台市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南华街699号
电话:(0535)4317385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