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4 10:55作者:李天扬老师
申请人可在转移手续办结次月25日到各级经办机构查询结果,也可到转入地经办机构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城镇转城乡
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须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县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跨统筹区域转移的参保人员持身份证原件、《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和相关资料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经申请人确认签字后,报市、县经办机构审核。市、县统一办理基金转移。对不能转移的,办理退保手续。办理统筹区域内转移的参保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和相关资料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初审合格后到市、县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异地转出:
1、参保职工应确认在原单位已办理停保且无欠费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至开发区社保中心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职工携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当地政策办理转移。
3、如委托他人办理,应将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委托书交给代办人,代办人携上述材料以及本人身份证代办委托事项。
异地转入:
参保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芜湖市户口)原件或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地户口),外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材料前往市人社局征缴中心一楼大厅(二院对面,渡春路13号)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登记单》。
城乡转城镇
1、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和《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同意转入养老保险关系的证明或人事部门的相关证明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
劳动保障事务所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经申请人确认签字后,报市(县)经办机构审核。由市、县经办机构统一办理。
申请人可在转移手续办结次月25日到各级经办机构查询结果,也可到转入地经办机构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城镇转城乡
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须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县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跨统筹区域转移的参保人员持身份证原件、《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和相关资料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经申请人确认签字后,报市、县经办机构审核。市、县统一办理基金转移。对不能转移的,办理退保手续。办理统筹区域内转移的参保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和相关资料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初审合格后到市、县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