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9 10:27作者:王新老师
事项分类:行政服务
对象: 个人
责任部门:赤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红山区社保局、元宝山区社保局、松山区社保局
联系电话 :
赤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476)8822663
红山区社保局:0476-8243103
元宝山区社保局:0476-5850256
松山区社保局:(0476)8468444
办理时限:市内转移2个工作日;跨省及盟市4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赤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大明街8号)、红山区社保局(三东街原武装部楼)、元宝山区社保局(平庄哈河街中段)、松山区社保局(松山区政府东侧)。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申请条件: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
设定依据: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
2、《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
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区内转移接续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4]23号)。
办理材料:
一、养老保险关系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