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7 10:51作者:李一老师
城乡居民:已在河北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
城镇职工:邢台市企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
城乡居民:
1、转入地开具的接收函、转入转出申请表3份;
2、转出地开具人员转移情况表、个人账户明细表。
城镇职工: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卡片;
3、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
4、职工调动通知单(调令或调函);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5、转出需提供对方经办机构出具的转移联系函,转入需提供对方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转移信息表等。
6、社保机构要求的其它材料。
城乡居民:提交材料→转入村受理初审→转入乡镇复核→转入地县级核准→转出地县级经办→转入地完成转移。
城镇职工:
1、申请:参保人员向当地社保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办理材料;
2、审核:工作人员对参保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予以受理;
3、受理: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维护视同缴费月数、审核账户前实际缴费信息,转入、转出养老保险关系;打印相关表单并签字,科长进行审核、编号、盖章。
4、办结:有关资料进行存档,基金支付科拨付养老金。
邢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地址:邢台市中兴东大街115号
电话:3690181
桥西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地址:邢台市中兴西大街61号(区政府院内)
电话:2022455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