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14:41作者:三水老师
对于目前尚未确定分类类型的事业单位或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分类类型确定或转企改制到位后,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体系。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统一政策,分级管理,自求平衡,建立省级基金调剂制度,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全省制定和执行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计算口径,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统一统筹项目和标准以及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统一编制和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统一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和管理制度,统一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省级集中管理数据资源。
市、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本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和支付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职业年金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有关部委规定执行。
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与级别工资之和)、国家和我省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西藏特贴、特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等。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之和)、国家和我省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西藏特贴、特区津贴等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等。
除以上明确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项目外,其余项目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国家和我省有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建立健全确保养老金发放的筹资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市、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