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9 05:29作者:李天扬老师
据了解,本次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发放采取参保单位代发方式,由医保经办机构将资金发放给参保单位,再由参保单位发放给每位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参保人员请加快办理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已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请到发卡行激活金融账户。今后,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个人账户余额发放将逐步采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直接划转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的方式。
据悉,市医保局将于即日起至8月3日核实参保单位网银信息。参保单位在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留存的网银信息有变化的,请持《定点机构(参保单位)结算信息变更表》到医保经办机构对应财务窗口做变更手续;未留存网银信息的,请持《定点机构(参保单位)结算信息表》到医保经办机构对应财务窗口登记相关信息。
8月6日至8月15日,为参保单位领取《个人账户余额发放明细表》时间,领取地址为医保经办机构对应财务窗口。已登记网银信息的参保单位,可通过网银查询支付到账信息,按《个人账户余额发放明细表》所列金额发放给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未登记网银信息,确实不能通过网银支付的参保单位,持盖有财政或税务部门监制章的往来收据到医保经办机构对应财务窗口领取支票,按《个人账户余额发放明细表》所列金额发放给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定点机构(参保单位)结算信息变更表》及《定点机构(参保单位)结算信息表》的电子文档,可到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市本级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777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