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3 05:46作者:王新老师
乐山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的养老金将争取本月底前到账。此次养老金上调仍实行普调和特调相结合的方式,普调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人员再按每超过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增加7元调整。此次养老金上调惠及乐山39万多名企业退休人员。据悉,这是乐山连续第11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普调】
先增加120元
超过15年每满1年增加7元
据了解,此次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但在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退休人员除外。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每人每月先增加120元,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人员再按每超过一年增加7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乐山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举例说,假如企业退休人员张某的缴费年限是40年,缴费年限超过的25年(每一年增加7元)增加的养老金就应该是175元,加上普调的120元,他每月的养老金就增加了295元。而李某的缴费年限是15年,那他此次就只能每月增加120元。“体现了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
【特调】
六类人员受照顾可重复享受
在普调基础上,对六类特殊群体进行政策倾斜,分别在普调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同时符合以下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据了解,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原个体工商业者、年满70周岁及以上人员均在普调的基础上,每月再增加80元、30元、30元、40元。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金口河区属三类艰苦边远地区,上述地区内年度内新增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50元。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