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3 05:43作者:李天扬老师
三是适度倾斜办法,以下两类情形退休人员,先执行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办法,再按相关标准和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首先,高龄退休人员,满70岁且不满80岁,增加40元;满80岁且不满90岁,增加80元;满90岁及以上,增加120元;其次,2015年年度内艰苦边远地区新增企业退休人员,一、二类的增加40元,三、四类的增加50元,五、六类的增加60元。在此前调待中已经享受此项倾斜政策的人员不再重复享受。
疑问3:何时发放增加部分?9月底前基本兑现到位
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我市预计将有29.16万企业退休人员、2.26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因该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符合时间范围内退休人员将补发1-9月增加的养老金。
目前,我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抓紧组织实施兑现工作,目前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已开始陆续发放。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确保9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兑现到位,即补发今年1至9月增加的养老金,退休人员对此尽可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