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6 05:55作者:李天扬老师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镇江市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共涉及调整人数15.3万人,调整金额近3458万元,补发1-4月份调整金额1.38亿元,补发金额将于本月29日发放到位。
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省政府批准下发了省人社厅、财政厅制订的2015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养老金。市人社、财政部门密切配合,积极组织实施调整工作,各项工作任务已经完成,发放准备工作也就绪。
据统计,此次市区约15.3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养老金调整,调整金额近3458万元。调整后市区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187元,平均养老金增幅达到11.6%。5月份以后按调整后的新标准正常发放。
此次调整的范围对象为参加镇江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按月领取生活费手续的人员,继续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增发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普调办法变化不大,仍由固定额、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即:一是退休、退职及按月领取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的固定额,较去年增加了20元,这就使得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能得到一定保证;二是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仍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这一部分主要体现长缴多得,缴费年限越长的,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越多;三是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乘以3.5%计算增加额,计算额见分进角。这一办法既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又可以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过大,较好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适当增发部分继续对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加发养老金。高龄退休人员看病、陪护等方面需求明显增多,个人负担也相对增加。按照省统一规定,对于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退职及按月领取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外,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对于2016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年满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将在2015年7月进行补充调整,对应适当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