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6 05:52作者:王华老师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挂钩办法略有不同。企业退休人员统一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3%挂钩,这与往年的做法一致;考虑到过去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退休费全省同职务职级的退休人员都是一个标准,为了与原有做法保持适当衔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挂钩比例为1.8%,还有一部分与全省同类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挂钩。
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总体调整水平为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其中,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超过7%,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控制在5.5%,这有利于缩小两类人群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相对差距。需要说明的是,上述7%、5.5%不是指每一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都上调到这一幅度,总体而言,基本养老金水平高的退休人员增加的绝对额相对高一些,但调整幅度将相对低一些,而基本养老金水平低的退休人员增加的绝对额相对低一些,但调整幅度将相对高一些。
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加发养老金
历年来,我省基本养老金调整时均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2015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对于2015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
拓展阅读:盐城2016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工作到位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及《补充通知》文件精神,市社保中心精心组织,迅速启动,完成了市区2016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工作。
此次调整对象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201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从2016年1月起补发养老金;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从2016年7月起补发养老金。
根据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普调办法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其中,固定额部分是每人每月增加45元,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是每满1年每月增加2.4元,不足36元的按36元发给,与本人养老金挂钩部分按照退休人员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3%挂钩。此外,继续对高龄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年满70、75和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
据了解,本次调整涉及市区企业退休人员11.6万人,人均增加157.6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