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6 05:43作者:李一老师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市委、市政府民生幸福工程的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同意,决定自2017年1月起,市本级统筹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月230元。
武进区同步提高相关标准。溧阳市、金坛区根据本地实际,自行研究决定提高标准。
江苏养老金政策:
1.阶段性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1个百分点
自2013年开始到现在,江苏已先后降低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合计降低2.3个百分点,有效降低了企业人工成本压力。据测算,生育保 险费率降低至0.5%后,去年企业减少支出11亿元。失业保险今年再降费率0.5个百分点后,上半年为企业减负16.97亿元;工伤保险实行按行业风险差 别费率后,平均费率由1.2%降至0.9%,每月能为企业减负1.8亿元。
为进一步降低人工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江苏省决定再次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此项政策将惠及全省所有参保企业。目 前,江苏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职工超过2007万人。据测算,两年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的下降将为全省参保企业减少支出百亿元以上。
2.不降养老待遇,江苏养老金备付水平23个月
费率降了,意味着基金收入将会减少,大家心里有疑问:会降养老保险待遇吗?对此,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强调,缴费水平的降低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待 遇享受水平,“阶段性降费率期间,参保人员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变。
职工个人账户规模是不变的,缴费当中进入统筹基金的这块少了1个点,基金若有缺 口,由财政调整支出结构予以补助,还有省级调剂基金补助,确保降费率不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