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5 20:48作者:王新老师
具体调整标准如下:杭州市123元,宁波市123元,温州市119元,湖州市119元,嘉兴市119元,绍兴市119元,金华市119元,衢州市115元,舟山市 119元,台州市119元,丽水市115元。
在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保的企业退休人员按123元标准执行。
退职人员全省统一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调整。
第二部分,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长短确定调整标准。
具体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5元。
(二)适当提高部分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退休(退职)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
1.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足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是指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或按国家和省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起点时间在1953年12月31日前的退休(退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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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杭州市人力社保局获知,经杭州市政府同意,自1月1日起,杭州市主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调整为170元。
这是自2010年以来第3次调高标准。
此前,1月1日,杭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90元调到110元;1月1日,由每人每月110元调到150元。
据记者了解,此次调整杭州萧山区、余杭区与主城区同步调整、待遇一致。
这也是积极推进萧山区、余杭区与主城区一体化的重要举措。
根据杭州市人力社保局的统计数据,这次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惠及杭州主城区约3.8万人,萧山区约7.7万人,余杭区约6.4万人,将分别补发约460万、926万、7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