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1 02:43作者:李一老师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宣布,从2017年1月1日起,为全省符合条件的401万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为月人均201元,要求各地要确保增加的养老金在5月份发放到位。
据悉,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进行的,湖北省调整水平按2015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调整对象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调整具体办法为: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宣布,湖南省2015年社保缴费基数暂定为4025元,个缴人员、国有农垦企业的职工社保缴纳基数方面的信息也已经公布。于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无法在2015年初发布,为方便参保单位和个人及时缴费,湖南今年社保缴费基数暂定为4025元。 2015年度基准值发布前,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缴人员)按高档4025元/月、低档2415元/月预缴。参保单位的职工个人以其上年度缴费基数的110%,并按12075元/月封顶、2415元/月保底(暂定基准值为4025元/月)为基数预缴;参保单位按该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基数预缴。
按政策规定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垦企业(包括撤场建区、管理区、乡镇的原国有农垦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个人暂缓缴。
到龄办理退休的人员按201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658元/月)预核并预发待遇,死亡人员按2013年度全省月人平养老金(1650元/月)预核并预发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均不得延期办理。
通告指出,2015年度基准值发布后,要及时进行缴费和待遇核定。有预缴的个缴人员以2015年度基准值计算其缴费指数,缴费基数可不再变动。如缴费指数小于0.6或1的,本人愿意,可在2015年12月30日之前
相关链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保和缴费
1、年龄界限:男45周岁,女35周岁以内可以参保缴费,但不得采取向前补缴方式延长实际缴费年限。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缴费不满15年的,如本人自愿申请,可允许延迟领取养老金的年限,继续缴费,但延迟期限不超过5年。
2、参保证件:个体工商户持营业执照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灵活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劳动用工单位出示的就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