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1 02:37作者:李一老师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怎么领?实施意见列出了5种情况。
意见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意见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工作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其中,对过渡期内(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退休的工作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确定待遇计发办法。
意见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工作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
意见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公务员反应
在职公务员:“想不到并轨时间比通知早”
“没想到这次文件会这么快,居然连过渡期都没有,感觉比广州深圳的汽车限购政策还要意外!”位于公园前的广州市某职能部门的一位科级公务员告诉记者,今年三十岁出头的他虽然早就做好了“养老并轨”的心理准备,但对于这份文件中明确的不少信息还是感到“意外”。
根据《决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的实施时间为10月1日,早于文件2015年1月3日的发布时间。
而《决定》中涉及改革的人群主要分为三类,改革实施前已退休的,改革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以及改革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而影响最大的当属改革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这个人群,也就是目前在职的绝大多数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采访中多位公务员表示,他们更关心“过渡金”的发放以及视同缴费年限的相关规定,是否能够有效地维持现有的养老金水平不变。
正办退休处级干部:“为稳人心养老待遇不会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