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0 23:47作者:三水老师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住院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住院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补充医疗保险
4.住院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5.住院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补充医疗保险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采取各种灵活就业的本市户籍参保人2009社保年度(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由本人根据个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确定。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高于2008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的,按2008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低于全省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可按全省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20%(其中8%划入个人账户)
2.住院保险
该保险适用于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符合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年龄范围、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下列人员:
(1)以非全日制、临时性或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的人员;
(2)自由职业者。
缴费基数:以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缴费比例:4%
该险种2009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缴费比例暂调整为3%。
3.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缴费人须在参加住院保险的基础上缴纳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缴费基数:以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缴费比例:0.26%
4.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缴费人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以自愿选择参加该保险。
缴费基数:以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缴费比例:0.5%
三、缴费方式
当期的社保费费款须当期缴纳。目前社保费的缴费方式有两种:ETS缴费、门前开票缴费。
1、ETS缴费。缴费人需确保ETS银行账户正常且有足够费款的余额。
(1)银行自动划扣当期费款。地税部门每月通知银行进行批量划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