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0 23:46作者:王新老师
二、待遇标准
2015年7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时间统一为2015年7月31日,基本养老金按其退休时间的计发办法据实计发,低于889元,按889元计发。2015年8月1日以后符合退休条件的以实际达到退休年龄为退休时间,基本养老金据实计发,低于前述标准,按889元发放。
三、享受待遇时间
2015年7月31日前符合退休条件,按规定完成缴费和退休审核的,其养老金从2015年8月开始发放;2015年8月1日至今符合退休条件的,按规定完成缴费和退休审核的,从符合退休条件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养老金。四、参保缴费程序
1、符合参保人员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能够证明其农村复原军人身份的材料(如入伍和退伍档案、士兵证、退伍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证》以及出具的《辽宁省1954年11月以后入伍的农村籍军队退役士兵普查表》、《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档案信息表》)到人社局社保科进行身份认定。
2、参保人经认定身份后到养老保险分局进行缴费,并打印个人账户明细表。
3、参保人携个人账户明细表并填写《沈阳市城镇从业人员退休审核表》到人社局社保科审批,经审批后,按规定日期领取退休待遇。
4、未达到退休年龄人员经认定身份后到县养老保险分局缴费,保存好相关材料,待达到退休年龄时再到人社部门进行退休审批。
上述参保缴费时间至2015年6月30日止。
具体咨询办理请到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地址:康平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养老保险窗口。
绍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区别
区别一:制度实施时间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从201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我县属于全国第二批试点县);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我县属于全国首批试点县)。
区别二:参保条件
新农保参保对象为:
具有本县农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参加新农保;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对象为:
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以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