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5 09:34作者:李一老师
完善最低工资、工资指导线制度
——适度放缓调整频率
【政策】纲要提出,健全科学的企业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建立最低工资评估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
【解读】最低工资和工资指导线关系着企业职工的工资调整。在最低工资标准方面,人社部副部长信长星近日表示,要保持一定的竞争优势,在工资的政策、工资引导上,应该适度放缓工资调整的频率、提高的幅度。今年上半年6个地区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平均是11%,提高速度明显在放缓,幅度也有所下降。
今年已有北京、山东、山西、内蒙古等多地发布了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与2015年相比,上述地区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涨幅多为持平或下调,仅北京的下线有所提高。
公务员基本工资将定期调整
——近期每两年调整一次
【政策】纲要提出,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收入的比重。探索建立工资调查比较制度,形成科学的公务员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
【解读】去年随着养老金并轨的开始实施,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也同时进行了调整。截至2015年7月底,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兑现工作全面完成。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月人均实际增资300元左右。
未来将如何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去年,人社部有关负责人就机关事业单位调资工作答记者问时曾指出,近期要每两年调整一次基本工资标准。将依据工资调查比较结果,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确定调整幅度,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的比重。
生育和医疗保险将合并实施
——缴费、管理、经办将统一
【政策】纲要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纲要对此作了进一步解释: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实行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缴费、管理、经办、信息系统统一。
【解读】人社部和财政部4月份联合下发的《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称,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