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30 09:19作者:王新老师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记者从人社部门获悉,8月份开始,江西将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这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江西落地。今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将和企业退休人员一样,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并参加养老金待遇调整。
据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将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今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考虑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待遇调整。江西省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出现缺口不足支付时,由当地政府予以补贴,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并明确不能挪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为了方便参保群众,江西省还将不断完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过去参保人员只能在社保大厅办理的业务,今后可以通过网络实现自助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