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0 17:55作者:李天扬老师
5.根据规定,进一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那么从1月1日至今企业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何处理?
为充分发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对减轻企业负担的作用,经过认真研究,该项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对于1月1日至今企业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将实施清算退还给企业。在清算的操作上会需要一定的时间,也请广大企业予以体谅和配合。
6.进一步降低职工社会保险费率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有何影响?
本市进一步降低职工社会保险费率,既是贯彻中央要求、降低企业成本的重要举措,也是经过了严密测算、认真研究,并在社会保险基金的可承受范围之内。不管是从近期还是长远看,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进一步降低费率后,基金的安全仍然是有保障的。而且费率下降后,企业负担减轻了,生产经营状况改善了,基金的收入也会随之增长,从而更加有利于基金的正常运行。
7.进一步降低职工社会保险费率后,如何保障基金和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关于完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中央和国务院有投资运营等顶层设计,《社会保险法》也有相应规定。对此,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目前,我们正在按照国家的部署,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贯彻国务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市社会保障基金预警、储备和保值增值机制,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工作。
二是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和基金管理。三是健全财政和国资对社会保险的投入机制,完善社会保险预算制度。
四是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和政策,进一步扩大职工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统筹能力。
五是通过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确保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来源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