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16:48作者:李一老师
哈市统计局公告显示,2010年哈市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5935元,月平均额为2994.58元;201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2397元,月平均额为2699.75元。哈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依据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将以个人身份参加医疗保险人员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的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调整为2699.75元。选择9.5%缴费比例的参保人员,月缴费额从236.65元调整为264.48元;选择5%缴费比例的参保人员,月缴费额从126.92元调整为139.99元。
哈市医保管理中心在扣缴参保人员今年6月医疗保险费时,将同时补收4月与5月的缴费差额。
以个人身份参加医疗保险人员缴费标准(单位:元)
划入账户:45岁以下83.70;45岁以上108.00
2699.759.5%256.485.00261.48
6.5%175.48180.48
5%134.99139.99
2.5%67.4972.49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2011年4月—2012年3月月缴费情况一览表
基本医疗
缴费金额
大额救助
缴费金额
缴费总额
2699.759.5%261.4849.66311.14
6.5%180.4833.98214.46
5%139.9926.14166.13
2.5%72.4913.0685.55
2011年6月扣缴费明细表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6月正常
缴费金额
补收4—5月
缴费差额
6月医疗保险
扣缴总额
日前,记者从哈尔滨市社保局获悉,全市养老保险再次扩面,此次主要扩大了个体劳动者的参保范围,并制定了相关的新政策。就有关参保者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社保局有关负责人。
问:哪些个体劳动者应当参加养老保险?
答:在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在哈市城镇采取个人经营、个人合伙经营或者家庭经营等形式依法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下列人员: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及其招用的雇工;领取其他合法证照的其他个体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