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1 16:02作者:三水老师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驻豫中央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驻郑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工作。驻郑以外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十五、加快信息系统建设
要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业务经办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求,坚持数据集中、服务下延原则,建设全省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和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省级集中管理数据资源,增强对参保对象的服务能力。按照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要求,加强跨业务、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
十六、组织实施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直接关系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督促落实。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事业单位分类、编制管理、人事制度、财政支持政策等方面的协调衔接,形成工作合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编制部门要完善养老保险行政管理及经办机构设置,加强编制管理,为改革提供组织保障。
(二)组织业务培训和模拟测算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集中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业务培训。相关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全面、准确掌握政策和经办业务流程,确保改革落实到位。要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测算工作,对改革后退休人员新老办法待遇衔接、基金收支、财政负担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供数据支撑,为改革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三)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
各地要集中开展专项宣传活动,突出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准确解读改革的有关政策,释疑解惑;要正确引导舆论,坚持正面宣传,做到及时、准确、有度、有效,防止误解和炒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制订相关工作预案,积极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热点舆情,为改革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四)明确实施工作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