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2 14:53作者:李一老师
答:认定工作原则上要求在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
19.问:在身份和教龄认定过程中,如果弄虚作假,对本人和参与作弊的工作人员应如何处理?
答:在进行资格认定审核时,要严格按照认定办法和程序进行,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审核结果在户籍所在地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接受社会监督。每个公民都是监督员,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都有权利进行监督和举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养老补贴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