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1 11:36作者:李天扬老师
有业内专家表示,养老保险“多缴多得”激励不明显,以及养老金“倒挂”现象,成为当前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缴费现象增加的原因之一。有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养老保险弃缴人数累计达3800万人。去年6月人社部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显示,职工养老保险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在下降,中断缴费人数也在增加。
多地摸索鼓励“多缴多得”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国家制定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基础上,一些地方进一步出台鼓励政策,激励职工养老保险“多缴多得”: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增档。包括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多数地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可根据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选择40%到100%三档作为缴费基数参保。近年来,武汉、沈阳、杭州等不少城市纷纷将参保缴费档数增加200%、300%两档,让有意愿、有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能够选择较高缴费档,通过多缴费,多得养老金。
——按缴费年限区间增加计发比例。吉林省去年出台政策明确,2015年以来办理退休的企业职工,实际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根据缴费年限区间,增加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如累计缴费年限在21年至25年部分,每年计发比例增加0.15%;缴费年限在26年至30年部分,每年增加0.2%,以此体现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水平越高的激励机制。
褚福灵表示,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目前全国尚未出台统一政策,还处于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摸索阶段。这些地方性激励政策在提高缴费积极性等方面的实际效果,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养老保险兼顾公平与效率,还需坚持精算平衡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曾公开透露,今后会结合经济增长、物价水平变动、在职人员工资增长等多种因素,研究制定适合于各类群体的统一的、正常的养老金调整机制,改变目前靠行政部门直接调整的方式。
与此同时,一些业内人士表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国民收入二次分配的重要渠道,必须突出公平,确保绝大多数人都能参与养老保险,保障基本养老水平;同时要顾及基金运转效率,突出“多缴多得”激励原则,促进基金收支平衡。
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教授向运华等业内专家建议,当前一方面应坚持精算平衡,从统筹协调养老金计发标准和调整办法,创造条件实现全国统筹、做实个人账户等方面入手,兼顾基本养老保险的公平与效率;另一方面出台财税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等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为参保人提供多层次的养老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