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7 22:37作者:三水老师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不会“吃”企业养老保险结存基金
有人提出疑问:无论是单位缴纳的20%基本养老费,还是其所缴的8%职业年金,这些单位都是指的机关事业单位,因此,说到底是不是就是国家来贴钱?这些钱从哪里来?会不会从企业养老保险结存基金的池子里“捞取”?
“这样理解是不对的。此举是为了厘清政府、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江苏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处长朱华告诉记者,首先,相当一部分自收自支的单位并不在财政保障的范围内;其次,目前制定的是计发办法,也就是先“记账”,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实际上由在职的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滚动负担,而每个人的养老金标准并非就是其终身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简单积累;再者,扣除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财政只是对基金支付不足的部分进行兜底,以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此外,江苏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各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省级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对基金收支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以确保基金安全。单独建账管理基金,不与企业混用基金,避免了机关事业单位“吃”企业养老保险结存基金之嫌。
据悉,目前江苏省级财政资金已经全部安排到位。同时,经过测算,个别县市当期基金收支还存在盈余。考虑到此次调整后江苏部分地区、部分人员增加的工资,也可能不足以完全弥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当期收入会有所下降的实际,国家已同意包括江苏在内的所有省份采取临时性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当期收入总体不下降并有所提高。
目前,江苏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超过250万,其中在职的达到150万人以上。改革办法实施后,江苏预计至少有150万人要缴养老保险。
职业年金基金归集到省,统一运营,企事业单位养老关系转移仍需更顺畅
朱华说,此次改革的一大亮点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改革后,将按照本人历年缴费多少、缴费期长短来计算养老金标准。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同样个人账户积累得越多,退休越晚,待遇水平越高。
按照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江苏按照省级统筹的思路,已明确职业年金基金归集到省,统一进行投资运营,以最大化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同时,江苏还将建设全省统一的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年内各地都将使用省里统一组织开发的应用系统,今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时,可通过全省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实现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