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9 23:34作者:王华老师
此次调整仍以水田为基准进行测算,其他地类的补偿标准在水田的基准上设定系数确定,系数具体为:菜地、果园、茶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补偿标准不低于水田标准的1.0;旱地、宅基地不低于0.67;林地及其它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0.35;未利用地不低于0.2。
从江西全省平均水平看,调整后,江西省水田征地补偿平均标准为36014元/亩,提高了6755元/亩;菜地、果园、茶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等平均标准不低于36014元/亩,提高了6755元/亩;旱地及宅基地平均标准不低于24129元/亩,提高了4525元/亩;林地及其它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标准不低于12605元/亩,提高了2364元/亩;未利用地平均标准不低于7203元/亩,提高了1351元/亩。增幅平均为23.09%。
被征地农民可获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据江西省国土厅总规划师梁春祥介绍,此次江西省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新标准,最大的亮点就是:首次明确“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按每亩不低于6000元标准提起并预存”。
预存制度建立后,江西各地在组织用地报批时,以征收土地面积计算,按每亩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提取,由申请用地单位预先存入人社部门在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开设的代管资金账户。其中批次建设用地和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由地方政府负责预存;其他项目用地则由申请用地单位预存。未按规定预存社保资金的,将不予受理用地报批材料。
在用地经依法批准后,人社部门将根据国土部门的告知函,按实际征地面积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并将核定后的缴费补贴资金划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用地未获批准的,人社部门则根据国土部门的告知函,将上述资金(含利息)全额返还给申请用地的单位。
但是,这次新标准不适用于国家和江西省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国家和江西省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征地补偿标准,则按照江西省政府另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乡镇政府、村委会无权实施征地
据透露,根据相关规定,江西省涉及征地各相关单位要严格依法履行“告知、确认、听证”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在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等程序时,一定要有村民代表的参与。
尤其值得强调的是,江西省各乡(镇)政府、村委会不得作为征地主体实施征地,征地实施主体只能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涉及征地中的文书(如征地公告)、协议(如征地协议)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发布或签订,乡(镇)政府、村委会可以承担征地中的协调、协助等具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