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0 10:17作者:李天扬老师
☆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5元。按缴费年限调整时,1995年12月底以前参加工作,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补缴到15年的,补缴的年限应计入调整待遇的缴费年限。特殊工种折算工龄不计入调待的缴费年限。“五七工”、“家属工”缴费年限统一按15年计算。
六类特殊群体享受特别照顾
■具有高级职称退休退职人员
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退职人员按退休时间分三段,不重复调整。
☆2000年年底前退休退职科技人员中,退休前取得正高级职称且退休前被聘任的每月再增加100元,副高级职称(含1983年9月9日职称改革前被评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干部技师、高级技师。下同)的每月再增加70元。
☆2001年至2009年底前退休退职科技人员中,退休前取得正高级职称且退休前被聘任的每月再增加60元,副高级职称的每月再增加40元。
☆2010年当年退休退职的科技人员中,退休前取得正高级职称且退休前被聘任的正高级职称的每月再增加80元,副高级职称的每月再增加60元。
■高龄(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年龄71周岁及以上)退休退职人员(含“五七工”、“家属工”)
高龄人员按年龄5年一个档次,共分3个档次。
☆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满71周岁至75周岁(含75周岁)即1935年1月至1939年12月出生的,每月再增加20元。
☆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满76周岁至80周岁(含80周岁)即1930年1月至1934年12月出生的,每月再增加25元。
☆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满81周岁及以上即1929年12月及以前出生的,每月再增加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