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1 09:57作者:王新老师
调整的第二步是:如果企业退休人员按上面的普调三项,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10元,那么再按他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增发1元,但是两项合计增发不能超过210元的最高封顶。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叶齐红:例如,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000元、缴费年限为25年的退休人员,按普调三项的增加额为195元,但低于210元。那么再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发1元,为25元。两项合计220元。按照两项合计增发不超过210元的规定,此人增加的养老金为210元。
调整的第三步是:部分退休人员按上述四项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以下水平的,可予以补足,条件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下的,为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0%;调整前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上的,3000元以下部分按10%、3001元至4000元部分按6%、4001元至5000元部分按4%、5001元以上部分按2%计算数额。按三项普调计算出的增加额与按10%比例计算的增加额,原则上是就高不就低。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叶齐红:例如,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500元,缴费年限为25年的退休人员,按普调三项的增加额为215元,高于210元的标准,就不再按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增发养老金。但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500元,低于3000元的标准,增幅又不足10%的,按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0%增发。那么此人增加的养老金为250元。
养老金调整第四步:对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还将增发30至80元的养老金
由于今年调整养老金的办法比较复杂,市人社局已对县、区、办事处的经办人员和社区协管员进行了培训。市区广大退休人员如有疑问,可以到所在社区和街道办事处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