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30 08:40作者:王华老师
46、劳保基金只能开支哪些范围?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函[1992]249号文件《湖南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劳保基金的主要开支范围有:
(1)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费;
(2)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金、职工退职金;
(3)离退休职工的生活补助费;
(4)离退休职工的价格补贴(包括离退休职工的副食品补贴、粮油补贴等);
(5)离退休职工的医疗费;
(6)离退休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
(7)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救济费;
(8)离退休职工和退职职工易地安家补助费、差旅费;
(9)因工残废退休人员护理费,离退休职工的书报费,洗理费;以及离退休人员交通费;
(10)因工残废补助费;
(11)疾病及非因工负伤救济费、非因工残废救济费;
(12)疗养院(所)疗养员伙食补助费和路费;
(13)丧葬补助费;
(14)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或救济费;
(15)应缴纳的其它社会保险费。
47、对建筑企业劳保费的拨付资格进行年检年审有哪些内容?
湖南省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办公室湘建劳险字[2003]第08号文件规定,对建筑企业的拨付资格进行年检年审内容主要有:
①建筑企业资质年检情况及企业是否按要求参保,是否符合拨付条件;
②拨付到企业的劳保费是否严格按省、市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各项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专款专用;
③企业是否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
④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专帐、专户,有无不按规定使用劳保基金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