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4 09:03作者:李天扬老师
一句话?如果你在富地方交社保但是退休的时候回穷地方享受社保?那你一辈子交的很多但是享受的很少!交3000块可能只能享受1000块!这是很恐怖的事情。但是没办法,国家就是这个政策,所以请所有目前户口在基数低的地方但是在北京或上海等基数高的地方工作交社保的注意了。你要么就在西部交社保,要么就在退休前把户口迁到北京或上海。否则你就是在做人生一笔巨亏本的买卖。也许你会说,如果在基数低的地方交钱?退休的时候回基数高的地方享受高福利。错!你以为劳动保障部门会随随便便就让你享受么?一般这种情况下政府会找个理由直接拒绝你转入!到时候你就聪明反被聪明误了。在黑龙江享受不了,在南京也享受不了!不过有些地方对这样的情况有了一些缓和的规定,比如南京允许你在退休前5年从基数低的地方转回南京,再在南京继续交5年南京的高基数,之后允许你回南京享受养老金。这个政策各个地方估计都不一样,有打算转的人最好现在就去你当地的劳动局把这个问题搞清楚,免得退休时候发生你意想不到的意外!
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广西将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幅度为2013年我区城镇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这也是我区自2005年以来第十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自治区人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在推进养老金调整工作。企业退休人员若有疑问,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了解相关情况。
经自治区政府同意,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核批准,本次基本养老金上调时间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范围为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于2013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据介绍,此次调整仍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普遍调整主要体现公平,并与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具体调整标准为:普遍调整部分,在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8元基础上,按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计算,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
适当倾斜部分。一是对至2013年12月31日已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二是对至2013年12月31日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三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1902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1902元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