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3 10:10作者:王新老师
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调资揭开序幕!重庆市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发布,调待工作将在4月底完成,我区企业退休人员以及两类退休人员共计8万人将从中受益。为方便广大群众理解,现将重庆市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解读如下:
一、人均水平:
根据中央精神,本次调待总幅度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水平的10%,落实到每个人的幅度和金额根据个人具体情况而定。
二、调整对象:
本次调整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在我市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职工,和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加超龄养老保险、参加被征地农转非养老保险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人员。而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死亡的人员以及2016年1月1日及以后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不在此范围内。
三、调整时间:
本次调待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4月底发放,在工资存折或者卡上单独以“调待”体现。
四、调整办法图解:
调整办法:普调+工龄挂钩调整+倾斜
3.倾斜:
(1)高龄养老金:
对在调待范围之内的退休人员,85岁以上以及90岁以上的予以倾斜:
①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满85岁以上的,从2016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100元;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85岁以上的,从达龄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②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满90岁以上的,从2016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90岁以上的,从达龄之月起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2)对1953年底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3)对国务院批准的艰苦边远地区(黔江区、武隆县、巫山县、云阳县、城口县、巫溪县、奉节县、石柱县、彭水县、酉阳县、秀山县)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