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3 09:34作者:王新老师
以上三款依次执行。
二、2016年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三、本次调整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四、本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陕西2016年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省长娄勤俭在人代会上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省今年将统筹提高十余类社会保障对象待遇。
今日上午,省长娄勤俭在人代会上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省今年将统筹提高十余类社会保障对象待遇,包括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人均最低标准和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优抚对象、城乡低保、临时救助补助标准,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温暖更多困难群众。华商报记者获悉,截至2016年初,我省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已达176.26万人。今年,我省将按国家政策对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进行调整,至于何时调整方案出来,目前还不确定。同时,我省将根据国家要求再次上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这是我省第二次对此进行上调。
2013年10月1日,我省首次对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国家每人每月55元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元补助,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不低于每人每月60元。此次调整,如果按照国家上调15元的话,我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则有望达到75元。
陕西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居第12位
2016年,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710.82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经过“十连调”,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从2005年的648元增长到2116元,居全国第12位。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共为181.55万名离退休人员发放456.55亿元。
同时,我省还系统性研究建立平衡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随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0%增长比例,同步调整了8大类群体22项社会保险待遇,惠及城乡居民、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农村“八大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职工遗属等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