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3 08:36作者:三水老师
以苏南地区一位企业退休人员何某为例,她去年底52岁,缴费年限34年,基本养老金2035元,按2016年办法增加额预计可达240元,增幅达11.8%;另一家企业退休人员陈某,她去年底69岁,缴费年限36年,基本养老金4755元,按2016年办法增加390.2元,比前者多增加150.2元,但增幅低于10%。
2016年将继续适当提高高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方案规定,年满70、75及80周岁以上的高龄企业退休人员除参加普遍调整,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分别高于去年的30元、40元和50元水平。
普遍调整方案公布
据介绍,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的人员都参加此次普调。普调由固定额、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这一办法既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又可以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过大,较好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1.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下同),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
3.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乘以3.5%计算增加额,计算额见分进角。
案例:退休人员王女士今年5月退休,缴费年限25年,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元。此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60+(25×3)+(1800×3.5%)=1998元,增加198元。
高龄补发分三个梯次
高龄退休人员看病、陪护等方面需求明显增多,个人负担也相对增加,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江苏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年初,江苏已对去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了40元、60元和80元;上述年龄段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70元。
那么在上半年期间,达到70、75、80周岁的高龄人员,他们也将从7月1日起,比照年初对高龄人员适当倾斜的相关规定增发基本养老金。比如,到达70周岁的退休人员,7月起每人每月增加40元;达到75周岁和80周岁的,各增20元,因为他们在年初已经增加一次了,这次是补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