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1 22:16作者:王新老师
(六)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各是多少?缴费档次是如何设定的?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统一了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办法,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目前,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档次为60%、70%、80%、90%、100%五个档次。
(七)有个别参保人员因家庭生活困难等原因要求“退费”(即提前支取个人账户),可以吗?
不可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账户的建立,是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关键之一,直接关系到每个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个人账户资金是职工工作期间为退休后养老所积蓄的资金,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令第13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等政策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能挪作他用,也不得提前支取。也就是说,不能因为个人生活困难、看病急需用钱等情形,而申请提前“退费”(即提前支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按照政策规定,只有两种情形可以申请“退费”:一种是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境定居(丧失中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经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还有一种情况是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其他情况不可以“退费”。
(八)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构成有哪些?影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1、根据《关于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辽劳社发[2006]81号)规定,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主要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建立个人账户前(辽宁省为1995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人员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没有过渡性养老金。用公式依次表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