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5 07:41作者:李天扬老师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说,我省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方案中的这一“亮点”,预计会在今后的正常调整机制中得以保留,并且逐渐占到更多的份额,成为待遇调整的“新常态”。
事实上,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不仅在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十一连涨中得到充分体现,它更是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一个基本原则,即权利和义务对等、缴费与待遇挂钩。
目前,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金计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构成,这几部分养老金的核算与参保人员历年缴费基数、缴费年限、退休年龄、退休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参数有直接关系。参保人员每缴费一年,相应的基础养老金就有一个计发百分点,也就是说缴费年限越长,对应的百分点越高,基础性养老金也相应越多。缴费基数是由省辖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参保人员可在已确定缴费基数的60%到300%选择自己的缴费数额。在同等条件下,参保人的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也相应越多。据了解,今年的缴费基数申报目前正在紧张进行中,由缴费单位按照职工2016年度的实际工资收入总额进行申报,工资收入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到6月底截至。但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掌握的情况看,现在仍有个别企业为了一己私利,少报、漏报、不报社保缴费工资。由于职工退休时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企业这样做,直接导致职工退休时领到的养老金大幅缩水。为此,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专门提醒广大职工,要关注自己的缴费基数,监督企业如实申报自己的缴费基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将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也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重要改革任务之一。同时,它也是养老保险顶层设计中的重要问题。这种正常的调整机制,既要考虑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与物价上涨和职工工资增长等因素,也要考虑养老保险基金和财政的承受能力,这里面非常重要的一个机制就是要坚持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实现养老金水平稳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