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4 22:39作者:王新老师
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再提高60元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后国家将逐步建立覆盖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物价变动、职工工资增长、收入水平提高等情况,并兼顾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财政负担能力等因素,统筹考虑各类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此外,2016年起还将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国务院决定,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再提高60元,达到人均38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达到人均120元。新增资金重点用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减轻困难家庭就医费用负担。
我省:按国家要求制定实施方案
记者了解到,国家调整养老金方案下发之后,我省人社部门将完全按照国家的要求,制定我省上调养老金的实施方案,然后报到省里和国家进行审批。据了解,近两年调整方案都是在4月份正式公布的。
2016年的具体方案还不知道,不过下面可以跟着快车教育小编一起先看看关于2016年湖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作为供参考。
关于2016年吉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吉人社联字〔2014〕9号
各市(洲)、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财政局(财审局),省直管各统筹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决定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标准
(一)普遍调整
1、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按照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拆算年限,不足1年部分按1年计算)分段确定调整标准,累加计算调整数额。缴费年限25年(包含25年)以下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36年(包含36年)以上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