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3 19:02作者:李一老师
赛罕区退休教师陈大爷有一套多余的房子现已出租,每年的租金是17000元,目前这笔钱基本够他日常生活所需。他说“‘以房养老’不仅将来处置权没有了,而且还不自由,我自己出租房子租金每年还都在涨,还是这种用租金养老的方式更好些。”
采访中,也有个别无子女的老人表示,如果年迈时,自己无力打理房屋出租事宜,也许会考虑“以房养老”。但这部分人也认为,目前“以房养老”产品还不完善。虽然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但在房子评估上是以什么标准评估、由谁来评估、房价下跌后保险公司承担多大比例的风险等方面还存在疑问。
什么是“以房养老”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俗称保险版“以房养老”,指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居住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处置权,处置所得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费用,剩余部分返还给老人的继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