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0 19:07作者:才子老师
分开管理,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
第二十一条 因履行职业年金合同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请仲裁或者诉讼;因订立或者履行职业年金方案发生争议的,按国家有关集体合同争议处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省级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办法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据了解,职业年金在我国是指公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的补充养老保险,我国目前只实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因此我国的职业年金目前指的是事业单位的补充养老保险。今后公务员养老保险进行改革后,公务员的补充养老保险也将属于职业年金范畴。
有消息称人社部目前正会同有关部门结合事业单位其他配套改革进展,研究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拟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相关配套政策,重点研究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和职业年金试行办法。指导5个试点省市认真开展数据测算,做好试点的相关工作。另外,还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审议社会保险法草案,推动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尽快出台。
有关事业单位的一系列法规规章也在抓紧制定,人社部表示,下一步将配合推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尽早出台,抓紧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处分等配套规章。(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