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20:27作者:王新老师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强调,若要使以房养老成为可行的和可操作的社会政策,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老人的住房必须是可以由他们自由支配的,二是住房市场的价格是稳定且可持续的。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认为,以房养老的政策并不适合所有老龄群体,这个政策只是针对一部分人提出的一种可行养老方案。以房养老的政策主要适用于两种人群:
一种是当前已无子女的鳏寡孤独老人,对他们来说,这类人群没有遗产继承或纠纷方面的问题,同时,这些老龄群体年龄大了,没有亲人照料,此时他们要改善生活质量,过好晚年生活,采用以房养老这样的形式就养老是一种很好的方式;
另一类是家中有多套房产,家庭收入也较高,但是子女由于工作繁忙或出国深造等因素,子女暂时没有办法一直在身边照料老人,这样的家庭对于租金收益不敏感,同时,注重生活品质的提升,采取以房养老的方式照料老人,既对老人相对负责任,也可以保障老人享受有品质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