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20:20作者:王华老师
最后,险企能否承担得了以房养老保险中的长寿风险,是众多保险公司态度谨慎甚至裹足不前的重要原因。据统计,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已占到总人口的14.9%。自我感觉寿命越长的老人,越倾向于选择以房养老,那么,保险公司的利润空间就越小,风险就越大。王国军说。
中小型险企不太有能力和数据支撑‘以房养老’业务,大型保险公司基于产品线完整的考虑可能会去尝试。悄然说。
种种风险,决定了以房养老保险业务目前在我国还仅仅是处于探索阶段和小众化的尝试性产品。
实际上,以房养老保险在国外也只是小众产品。在保险业比较发达的英国,虽然这项业务已经成熟、房产行业也比较稳定,但是以房养老的客户也并不多,基本都是中低收入人群。悄然介绍说,这主要是因为英国的养老体制比较健全,居民的选择可以多元化。
目前,我国正进入老龄化社会,社会养老压力加大,但养老保障体系却不完善,需要创新多种方式来丰富和补充养老保险体系,以房养老保险模式就是其中的一种。比如,对名下有两套房以上或是没有子女的、商业养老保险意识较强的老年人来说,是一项不错的选择。
应该看到,以房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完善进程中的一种市场化有益探索,开展这项试点并不意味着政府要卸下养老责任。正如保监会相关人士所说:开展此项业务,有利于增加老年人的养老选择,也有利于保险业发挥优势,更好地参与养老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