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20:17作者:王新老师
按照《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甘政发〔2015〕141号)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尚未达到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属于部分失地农民的,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合并管理,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享受政府补贴及相关待遇;属于完全失地农民的,继续参加城镇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合并管理,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阶段性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按照人社部、财政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5〕17号)相关规定执行。
甘肃2015养老金并轨最新消息:百岁老人政府每月补贴100元
《办法》将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范围,合并发放。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60元,8089周岁每人每月25元。90周岁以上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8089周岁补贴资金由县市区财政承担。
《办法》明确,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其中,选择500元及以上个人缴费的省级政府补贴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丧葬补助金制度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